Tuesday, November 25, 2008

[必看] 什麼是"人二" ?

  最近常常聽到人二回來了,但實在不知道什麼是人二,所以上網查了一下,不知道什麼是人二的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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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人二室" 獨裁專政代名詞
  2008-11-21 民視新聞

  戒嚴時期充斥在各學校機關的人二室,幾乎是獨裁專政的代名詞,老一輩民眾的印象中,人二充滿了恐怖的神秘色彩。讓歷經戒嚴時期的民眾,聞之色變的人二室,正確的名稱是人事室第二辦公室,隸屬於法務部,負責機關保防、安全維護、政風工作、政風法令宣導,台教會會長蔡丁貴就曾是人二系統的受害者,人二負責的安全維護,說穿了就是調查公務員的忠誠與思想問題,過去不少人就因而付出慘痛的代價。

  被人二盯上,遭到情治單位逮捕,卻只是憑藉著一道叫作動員勘亂時期保密防諜辦法的行政命令,如今聽到學校又要恢復政風業務,大學生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為立法院在1992年6月三讀通過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讓人二正式畫下句點。

  但如今人人噤若寒蟬的日子,可能又要在校園裡捲土重來,想到這還能對法務部的大動作視而不見嗎?

[轉錄] 人二回來了?
  2008-11-22 中時小社論

  警察執法過當的爭議還未落幕,法務部馬上提油救火,要讓政風人員重返校園,非但違反當初政風人員設置條例的精神,也引來人二制度復辟的批評。

  坦白說,馬政府是閒閒沒代誌,抓了一尾蟲在尻川(台語屁股之意)搔。本來依法不設的公立各級學校,在施行細則裡寫得一清二楚,其預防貪瀆不法業務,由上級機關的政風機構統籌辦理,哪來遴派行政人員兼辦的空間?

  但現在法務部搞「兼辦」要各校從行政人員找人負責政風工作,這是一兼二顧,但卻可能淪為幫特定者「摸蛤兼洗褲」。譬如,假使兼辦人員是有心A錢的主管親自挑選,豈不是變成為貪腐把關的共犯?

  預防及發掘貪瀆不法是政風工作的重點,與過去「假人事考核之名、行思想檢查之實」的人二工作截然不同。但今日的政風單位之所以獨立運作,立法載明「民意、軍事、教育」三機構不適用的規定,就是在避免重蹈覆轍

  然而,儘管白紙黑字,法務部完全不當一回事,還發函通令各個免設機構找人兼辦,表面上要求協助推動「倡廉反貪」的宣導,實際上卻是要讓「政風」無所不在

  一個帶隊闖入唱片行還反嗆歡迎來告的北投分局長,已經讓社會出現「警察國家」的疑慮;倘若再有政風進駐校園,衍生「人二復辟」的批評,這對人權律師出身的法務部長,可是莫大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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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恭喜!! 李漢卿升官了!

  雖然我早就料到馬ㄋㄠ九應該是會升他官,但事實發生時,我還是覺得很不爽! 連這種人都可以升官,以後人民日子會好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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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聯經新聞網] 北市警調動》協和專案,論功行賞?

  台北市警察局在這波人事案,14位分局長預計調出6人,其中,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來台期間,負責「協和專案」維安的分局長是否調動,備受矚目;據了解,松山分局長黃嘉祿晶華飯店勤務發生缺失,不僅遭記過、留任原職,外傳還可能被「降調」到其他分局。

  協和專案期間,陳雲林來台的維全勤務發生嚴重警、民衝突,多名執勤員警受傷,其中包括北投分局長李漢卿、文山一分局長蔡蒼柏和基層員警等149人,令人印象深刻。

  相較黃嘉祿職務可能不動,蔡蒼柏預定調往台北縣勤務較繁重的分局,北投分局長李漢卿的硬漢作風則頗受長官賞識,有可能調升至信義分局或中正一分局,轄區內分別包含台北市政府和總統府所在地。

  北投分局長李漢卿被外界認為處理「上揚唱片」事件有爭議,但市警局和台北市長郝龍斌都相挺,認為李漢卿為此寫了書面報告,也很有擔當表示願意接受司法調查檢驗。此外,協和專案成功保衛圓山飯店的中山分局長謝文傑,也獲外放調升嘉義縣警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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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24, 2008

[轉錄] 救救我!! 請問我該如何教導我的孩子?

文: 幸運女Antonia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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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總統大選的時候,人本雜誌史英先生的論壇上面有一句話讓我印象深刻,他針對了選舉中綠卡事件當事人一下子說『我與我家人都沒有綠卡』,一下子引用自動生效說,一下子說女兒都成年了尊重他們選擇美國籍,各種反反覆覆的說法寫了一句話:『也許綠卡不要緊,但說謊可以嗎?』

  這句話,讓我感慨特別深!

  身為一個母親,看了這幾個月來的發展,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教導我的孩子!?
很多的思維,真的無法通過我的邏輯那一關?不知道哪些人可以教教我呢!!

  我也不知道別的媽媽如何教孩子??

  當阿扁總統的案子爆發後,他的家人返台接受應訊時,我還可以告訴孩子總統跟他的家人有沒有綠卡不要緊嗎?

  當媒體說台灣人對中國共產黨要有待客之道時,我想請問大家,我該教孩子對人要有待客之道,即使這個人拿著槍指著你的頭,拿毒餵你家人、甚至在全世界放你冷箭,我的孩子依舊必須對這個人敞開大門,熱烈歡迎嗎?

  那麼說台灣人怎麼那麼沒禮貌的那些媽媽們,您會不會教你的女兒拿出待客之道,敞開她宿舍的大門歡迎一個強暴犯、一個槍擊犯呢?

  當人民發出怒吼丟擲寶特瓶的時候,你們說他們是暴民,但是當當權者下令拿武器的軍警動手對民眾的時候,他不是暴政嗎?

  那我該教我的女兒說『那些在街頭的都是暴民,然後衣冠楚楚在後面的就是君子,我就不該教他說,有時候出錢請人殺人的比拿槍殺人的更可惡嗎?

  我可以告訴孩子說:『那些在五星級酒店穿著名牌西裝彎腰屈膝為了自己公司利益、為了自己荷包吹捧一個暴力政權的企業家,是高尚的行為,而那些因為被掐住喉嚨限制說話自由與拿旗幟自由,害怕因為縱容而讓台灣變成警察國家的那些衝撞人民,那些為了大家自由與人權而忘了自己也有家人去面對警察、去反抗的,就是暴民嗎?』

  那這樣,我的孩子以後會不會因為一個人的服裝與地位,而不會分辨對方目的與思考呢?他以後會不會害怕蹲下來與勞工品嘗一口地方小吃,卻被開賓士車、穿阿曼尼西裝的人騙去所有的人生呢?

  當2000年連宋選輸之後,完全沒有申請就在中國國民黨黨部集結的那些人,就可以非法表達他們的心聲,那些紅衫軍可以非法集會遊行不走甚至搗亂國慶現場,那些就是正義之師!!而那些拿國旗走在路上、去餐廳喝下午茶自由而被抓被拉出去的那些人,就是暴民嗎?

  那我可以告訴我的孩子:『老娘我就可以偏袒弟弟,弟弟殺人放火都是對的,姐姐講話就是錯的嗎?只因為你娘我看弟弟比較爽』嗎?

  當有人口口聲聲說為了經濟利益而忽略了國家主權,當有人說因為中國的市場大,我們要有國際觀要有利益,而可以去迎合一個拿坦克壓自己人民的政府時!!!!

  請問一下,我可以教孩子說:『只要對方給你錢,你可以出賣自己的肉體,你可以出賣自己的靈魂,你可以讓對方對你性迫害,你可以讓對方拿刀架在你的脖子上嗎?

  當陳幸妤小姐跌倒時,媒體大看笑話,而張銘清跌倒時就是所謂的暴力時,請問一下我還可以跟孩子說,人權最重要的精神是平等嗎?

  當蘇安生踹陳水扁的時候,新聞上標示開心的比例一堆,但是,這些人卻來罵張銘清跌倒就是台灣人暴力時!

  請問一下,我可以教導孩子說:『當你看不順眼的人,被打、被受迫害的時候!可以大聲取笑他』嗎?

  當有人憤怒的罵阿扁貪污了十億的時候(不是證據確鑿嗎?怎麼還不抓呀????),大家憤恨不平的時候,你們可以接受政府花十億納稅錢保護一個共產黨員來台五天,並且撕裂族群嗎?

  當一個男人長的帥帥的,說出的承諾六三三、馬上好、台灣的前途由兩千三百萬人民決定,卻一個個跳票,還一邊迫害公投法、一邊不經過任何台灣人民與機構的討論與監督,就與拿子彈對我們的共產政府簽了條約時!!!我還要相信他所說的任何話嗎?

  那麼,請問一下,我該不該教孩子說:『只要這個男人長的帥,這個女人長的美,你就必須要相信他的所有甜言蜜語,完全不需要質疑、也不需要去查證他所說的每一句話,就算他在你面前跟別人上床,就算他逼你賣身拿錢去吸毒,你都必須要相信他是愛你的!!』??

  當一個執政者要你相信只要他執政就一定會變的更好,但是,上台後馬上怪國際情勢卻任由台股跌的比美國深、怪前任執政搞濫卻忽略自己的執政經濟成長率更濫、忘了別人選他出來解決問題、處理問題的,自己掐住別人的脖子、剝奪人民發聲的自由,一次一次激怒人民,讓人民走上街頭,沒有一個長官出來處理,卻怪別人把群眾帶出來不帶回去、暴民,而不怪自己激怒人民、自己暴政時!!

  那麼,請問一下我該教導我的孩子說:『跌倒了,怪地不平!!!考不好,怪題目出不好!!!遲到了,怪上學時間怎麼可以訂的比你起床時間早!!!投資失敗了,怪別人不幫你!!!生不出來,怪媒婆、怪鄰居!!!!人生不順怪政府!!』嗎?

  當政府與媒體要民眾打倒萬惡共匪時,我就義憤填膺的去殺共匪,當政府要大家相信一定會反共大陸,大家就真的相信反共大陸,當政府與媒體要我去愛中國,我就去愛中國、當政府與媒體去吹捧共產黨時,我就必須去愛共產黨!!!完全不需要自己的思想時!!

  那麼,請問一下,我該教導我的孩子說︰『當老師或某個高官或同學,要你脫褲子就脫褲子,要你吃大便就吃大便,說你聰明你就相信,說你笨你也要相信!!要你殺人就去殺人,要你吸毒就去吸毒!』嗎?

  當中國的飛彈還對準我們,陳雲林的眼淚卻可以滿懷感情的哭了出來博取人民的同情時,我可以教孩子看一個人的表面就全然的相信他會為了我國的人民好嗎?

  這樣的判斷標準,我可以教孩子說:『只要這個人在你面前痛哭流涕,你就必須全然相信,掏出你的存摺跟印章給他,甚至奉獻你的身體!』嗎?

  當王定宇先生八天就被起訴還求處與行為不合比例的刑期時,我可以告訴孩子,我們要相信司法的公正嗎?

  當我們的國旗被警察應聲折斷、當我們的國旗被女警說不能在公共場合拿出來,卻可以讓五星期飄揚的時候,我還需要教導我的孩子要尊重國旗嗎?

  當走在路上,只因為帶著一面國旗就被警察粗暴的抓走,當台灣人民沒有犯罪卻被警察帶走,卻要花台灣人民十億的納稅錢,用七千名警力去保護一個中國的民間人士的時候,我能告訴孩子說,警察是我們人民的保母嗎?

  當穿制服的警察打人、抓喝下午茶的人、抓在路上拿國旗的人、強迫音樂行關音樂關門,就是正義;而因為被壓迫言論自由或是為了抗議中國迫害的那些人就是暴民的時候!!

  那麼,請問一下我該教孩子:『政府強取你的財產、鎖住你的喉嚨不讓你說話、在你喝下午茶的時候轟你出去、威脅你的生命財產時!!你都不需要講話、不需要抗議,因為不管他們做什麼都是對的!!!!你只要抗議就是錯的!就是暴民!!』嗎?

  那麼,當孩子跟母親講說被老師性侵犯的時候,當母親的人該跟孩子說:『老師做的都是對的,你反抗就是錯的!!??』嗎?

  當選舉制度及公投制度無法反應人民真正的聲音時,我該如何告訴我的孩子,我們是一個民主的國家呢?那我該教孩子,就認命在這個制度之下嗎?而不須樣想辦法去爭取、去努力嗎?

  當有民代去喝下午茶被架離的時候,有人說:『作秀!為選舉!!』,而忽視了就算作秀,就算為了選舉,也該有言論自由的時候!

  請問一下,我該跟孩子說:『因為你是孩子,所以你就沒有人權,可以任人打罵嗎?任人凌虐!』嗎?

  當那些拿國旗走在街上,或者是只是開店要放音樂就被威權體制下的警政駕離的時候,有人大聲叫好時!!

  我想請問你們,你們縱容這樣的威權行為,那也代表我們可以這樣對待你們的孩子嗎?

  我可以跟孩子說:『只要這家店的音樂讓你聽不爽,你就可以去強迫他關掉音樂、關他們的鐵門,只要同學放的音樂讓你聽不爽,你可以去關掉他的音樂,甚至沒收他的收音機!』嗎?

  當學生抗議警察執法過當,在那邊靜坐,為所有人民追求合法的警政制度,有人說那些被煽動,那些太偏激時!!

  請問我該教導孩子:『如果有一天你被警察冤枉、為了業積及考核而被逼迫入獄時,你不該抗議,你該默默的承受,等待那些人有一天”良心發現”!』嗎?

  或許到了那一天,我們才會真正的了解,那些所謂的偏激學生、那些偏激的所謂暴民,忘記自己家中的老父、老母、妻兒坐在那邊對抗警察,不是完全為了自己的利益!!

  當我們可以接受警察打記者,就怪記者靠太近,而不道歉;當我們看著政府一直不願意核准人民遊行、拿國旗、說自己聲音,打無辜民眾,逼迫人民起來反抗,然後再扣上對方暴民的帽子,而不道歉時!!

  我可以跟孩子說:『學學電視那個”您馬”與行政院院長,就算犯錯,可以硬凹就硬凹,就是不用說對不起!!反正久了!大家就沒皮條了!!!』嗎?

  當我們看著電視,眼睜睜的看著警察關下音樂行的鐵門,而睜眼說瞎話怪唱片行自己關的;我們可以教孩子說﹕『只要能脫罪,說謊是對的,就算睜眼說瞎話也沒關係!』嗎?

  當媒體說:『因為這些暴民讓台灣民主倒退』,那請問一下,我該跟孩子說:『政府逼迫民眾不能表達自己的訴求、不能穿表達他們聲音的衣服,把沒有犯罪的民眾連拖帶拉的架離,那就是民主的前進』嗎?

  這幾天,我幾乎無法入眠,我真的不知道,我該如何教孩子!!

  我擔心台灣有一天,當我的孩子要去喝下午茶的時候,被警方駕離!!

  我擔心台灣有一天,警察把我當替代義男的姪兒,從後面往前面推出去對抗民眾!!

  我擔心台灣有一天,威權政府與媒體,幫我的孩子洗腦,逼他拿起槍去打他們認為的敵人!!逼他們拿起棍子,去打他們認為的暴民!只因為那些人的理念與他們不同!!!

  媒體常常報導,現在的孩子們道德跟品行令人搖頭時,有沒有想過,以上這些難道不是我們給孩子的錯誤訊息嗎?

  請問大家,身為一個母親,當你們在說現在孩子的品性問題時,可不可以告訴我,看到這些新聞,我該如何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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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November 23, 2008

[轉錄] 談上揚唱片事件: 事關「是非」,無關「藍綠」

轉錄自東門教會11/23週報會友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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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揚唱片的家屬,雖然1104事件過了很多天,心情已稍平復,本想默默等事件過去,重回以往平靜的生活...,但看到電視播出李漢卿連在議會上仍大言不慚的說出悖離事實的話,還真是忍無可忍一定要聲明如下:

針對李漢卿說"因為店家覺得危險主動去關鐵門"的說詞,我所知道的是:覺得危險急著去關門的是警察!!!(套句他說的話,如果他覺得我說謊,歡迎提告!)是他們命令門市員工去關,員工才被動去按鐵門開關,但因鐵門下方有CD架得先搬開,警察情急又自行跑去按開關,才導致鐵門卡住降不下來、而CD架也被壓壞了!鐵門因為故障卡死,警察也拉不下來,所以門只關了上半部,幾個警察才只好手扶著門站一排擋住門口。當時老闆在外面看人跳舞,關鐵門時她還被人擋在門外急個半死,因為鐵門、CD陳列架活生生在眼前被弄壞,也在推擠中受了些皮肉傷。當夜修鐵門的因太晚沒來,公司門戶大開,一夜提心吊膽捱到早上,光修理鐵門費用就上萬,還不包括那個以前訂做的鐵製CD陳列架...。我們自認倒楣花錢了事就算了,也能諒解警察壓力大,一時緊張、反應過當;但接下來幾天李漢卿多次面對媒體還是態度強硬,振振有詞的說鐵門是店家主動關的、警察無須道歉、歡迎提告等等,真是令人覺得既憤怒、又難過...多希望他可以閉嘴啊!...那代表人民保姆還有是非觀念與羞恥心,這樣身為受害者的我們也能原諒,會阿Q的認為沈默也代表一種道歉。可是他連在市議會被質詢還是沒說真話,還詭辯說"沒有搜索、沒有扣押"...。這種似是而非的文字遊戲比明謊更可惡! 因為那是混淆視聽、企圖模糊是與非、真與假的界線,讓人看不清真相,暗示有錯的是店家自己!
如果誠信是一種該被遵重的價值,如果我們的社會還有公義,那真不知道誰能忍受。堂堂國家公權力怎麼可以做錯事還不認錯,還不斷說謊、圓謊,還一直嗆百姓「歡迎提告」???這擺明是靠勢諒你商家不敢提告、欺壓百姓的霸凌行為啊!可知道看在眼睛雪亮的人民眼裡,他所投射出的是一個什麼樣的政府形象?
上週二(11月4日),上揚唱片做著它幾十年一直在做的事:開店做生意,放音樂給顧客試聽...,沒想到晚上卻因陳雲林在國賓吃飯而蒙受無妄之災,讓公司一時成為新聞的焦點。這幾天我們感受到許多人的溫暖,卻也開始接到奇奇怪怪的恐嚇電話,令人覺得非常困擾。因為這應該是單純的是非問題,而不是藍綠的問題吧!我們能理解當下奉命行事的警察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和壓力,但事後他們應該對執法過當做出反省而非強辯,因這無異是火上加油,也導致事情繼續激盪而無法平息。
上揚並不想從這個事件中謀利,也不希望被有心人士操作,更不願成為激進人士的箭靶。李漢卿的不實說詞會誤導、滿足某些人的偏激想像,這無疑是對上揚的二度加害:而被比喻猶如二二八的指標事件,對我們也實在太沈重!一個默默為台灣音樂付出、努力幾十年的公司,不該也不能成為藍綠鬥爭的祭品!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媒體不應成為恐懼的幫凶,而公權力更不該是恐懼的來源!!
再次聲明: 上揚沒有主動關鐵門,也只是應顧客要求放試聽片而已;我們辛苦耕耘叫好不叫座的本土音樂已久,店中本來就有很多台灣音樂。對於有些媒體惡意影射店家煽動,甚至牽扯出親屬中有綠朝官員去刻意連結、製造某種形象來模糊警察濫權的焦點,我們要提出嚴正的抗議!!更何況家族中也有偏藍成員。諷刺的是,他還是從陳水扁、馬英九到郝龍斌的市政府顧問,也有許多的政、警界好友。即便如此,當人民基本權利被失控的公權力無情踐踏時,再好的人脤關係也沒用,因為當下損害已經造成...。
唯一能彌補的是:"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請高層主管機關查明真相,要求濫權的警察認錯、道歉並作出應有的懲處與反省,儘快弭平與人民感情的裂痕,促使事件平和圓滿落幕。讓我們相信:公理正義沒有顏色,台灣社會不論藍綠都問是非,這個國家還值得我們大家繼續努力!!!

相關影片:
http://tw.youtube.com/watch?v=nIaGMHJAG64&feature=related
http://tw.youtube.com/watch?v=jFqbVi-a21s&feature=rel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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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November 21, 2008

[轉錄] 國發基金使用 不可兒戲

2008/11/17 中國時報
國發基金使用 不可兒戲 【杜震華】

在全球金融海嘯的衝擊下,可說是百業蕭條、商不聊生。為了協助企業度過難關,政府要將原來規模二千億元的「國家發展基金」擴大為一兆元,以備隨時「進場護盤」,防止骨牌式的企業倒閉。

 最新的發展,是台灣的DRAM(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產業正遭逢大幅虧損,行政院準備由國發基金提出一千億元的企業改造計畫,對廠商直接入股來挹注資金,同時要求大股東同步增資,並要求廠商提出自救方案,以達紓困效果。這計畫近日將提報行政院會討論,最快「一兩周內」就可正式上路。經建會表示政府的大原則是「救產業,不是救個別企業」;因此將增加一道策略性的評估,讓評估增加為三道審核程序。

 我們對於如此重大政策,居然在「最快一兩周內」就要上路,感到憂心。這項政策顯然存在著兩大問題:一是「救產業」沒錯,但是要救哪一種產業,以什麼標準來篩選,政府迄今沒有任何說法。二是「三道審核程序」其實無法保障民眾高度質疑的「利益輸送」問題不會發生。

 以經濟學理來看,當政府要以國家資源介入某種產業時,必然是選擇其「關連效果」最大的產業為對象。今天,所有的產業都面臨寒冬,一樣都需要「紓困」。為何DRAM產業就比其他產業優先?它的投資是巨大沒錯,但高投資和高風險是伴隨著高利潤,不應該是優先協助的理由||除非它的「產業關連效果」大於其他產業;只要一垮,失業和後續連帶關廠將多於其他產業。

 然而,這種「假設」需要實證資料來支持。筆者的直覺是,台灣的DRAM產業雖然資本技術密集,但基本上還是代工業,並沒有核心技術;加上其屬於上游產業,且雇用勞工有限,總關連效果不大。傳統的房地產等傳統產業反而擁有龐大的上游連鎖效果,任其倒閉才會引發大量失業和關廠。況且,DRAM產業除新進者以外,多屬於高薪高獎金員工,在同處於失業的情況下,會比其他產業員工更有能力度過失業期才是。

 因此,以DRAM產業為優先紓困對象,並沒有充分的理由||也許,純粹只是因為他們的老闆比較有機會接觸到政府高層,而政府的產業主管在這些廠商存活下來之後,發展「第二春」或兼職有更好的機會而已!套句學術用語,是這種產業的「尋租」活動較為明顯而且有效罷了。

 其次,政府迄今無法提出一套良好的監督機制,來確保紓困結果不會變成「利益輸送」。雖然擴大國發基金的政策在經過蕭副總統說明之後,反對的聲浪獲得抒解,但各方都還是要求要有足夠的「監督配套」;特別是在前國家領導人都因為貪瀆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之下,社會上根本沒幾個人對政府官員的操守具有信心。在這種情況下,動輒數百億元的紓困個案(即使是「入股」),必然涉及個股的漲跌,以及事後的公司獲利,政府不能在沒有讓人民放心的「涉案官員」監督機制下,就將社會大眾的大把鈔票往廠商身上拋去。

 也許,在「不明財源罪」通過立法,加上參與紓困決策的官員的三等親屬在廠商提出紓困申請之後,就不得購買該廠商股票;甚至於「涉案官員」在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專兼職於獲得紓困的企業內,等情況之下,這項政策才有討論的空間。快速實施本項政策的結果,極可能重演前朝政府的貪瀆弊端,政府必須高度戒慎。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副教授,台灣競爭力論壇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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